一、曝光台(7.22-7.28)
审查调查
【资料图】
中国进出口银行原专职评审委员李济臣接受审查调查
湖南省衡阳市政协副主席谢肃接受监察调查
贵州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马林波接受审查调查
厦门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陈永裕接受审查调查
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江陵接受审查调查
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宇接受审查调查
甘肃靖远煤业集团原纪委书记杨先春接受审查调查
云南财经大学原党委书记汪戎接受审查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湖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易鹏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焦小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凡被“双开”
湖南省湘潭市政协原副主席刘硕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宿迟被开除党籍
内蒙古电力(集团)原董事孙文彪被开除党籍
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黄庆辉被“双开”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峰被“双开”
广西财经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廖文龙被“双开”
广西财经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席鸿建被开除党籍
逮捕公诉开庭
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一审被判死缓
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开庭
二、本周案例
1、同一天,四名中管干部被“双开”
7月27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连发四条消息,四名中管干部被“双开”,这四人分别是:湖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易鹏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焦小平,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
其中,易鹏飞、焦小平和郝宏军,都是今年2月5日即元宵节当天官宣落马。
易鹏飞是党的二十大后湖南省“首虎”。根据公开资料,易鹏飞出生于1962年5月,湖南益阳人,湖南财经学院贸易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
参加工作伊始,易鹏飞从湖南省计委财贸处科员起步,17年后升至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4年起任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8年,易鹏飞开始到地市任职,先后任怀化、娄底的市委副书记、市长,2015年调任郴州市委书记,2017年1月起兼任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年1月,易鹏飞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郴州市委书记(至2021.0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23年2月落马被查。
通报指出,易鹏飞丧失理想信念,背离“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违背党的宗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任人唯私唯利,大肆卖官鬻爵;自身不正,带坏全家,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影响谋取私利,大搞“家族式”腐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图享乐,玩物丧志,沉迷打牌、打麻将;贪婪无度,任性用权,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
公开信息显示,焦小平1966年7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长期在财政部工作,先后任职于财政部预算司、国家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世界银行司、办公厅、国际司等司局,后任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2022年6月,焦小平调任新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处分通报,焦小平和秦岭生态破坏有关——
经查,焦小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违背新发展理念,干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施;罔顾党中央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要求,我行我素,支持特定关系人开发秦岭地区小水电,破坏秦岭生态;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走形变调,加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制造金融安全隐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收受股权、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职取酬,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债务重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郝宏军是党的二十大后辽宁省第二名落马省部级干部。据公开简历,他出生于1962年12月,曾任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2022年1月,任大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23年2月被查。
处分通报称,郝宏军“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经查,郝宏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败坏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风气;毫无纪律意识,大肆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案件处理,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外,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的处分通报也于同一天公布。
经查,汲斌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以权谋私,为其子在投资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私欲膨胀,贪婪成性,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股权投资、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一审被控受贿4984万余元
7月27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一案。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84万余元。
张敬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张敬华出生于1962年7月,江苏泰州人,曾任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徐州市市长,镇江市委书记,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党组副书记,2021年12月1日落马。
张敬华是2021年落马的江苏首“虎”,也是十九大以来继江苏省原副省长缪瑞林,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之后的第三“虎”。
2022年5月31日,张敬华被”双开”。处分通报透露,张敬华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
今年1月,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披露,张敬华通过违规违法手段倒房换房,尤其是到南京任职后,短短几年里频繁买房卖房、倒房换房,先后涉及四处房产,每一套都通过违纪违规乃至违法手段获利颇丰。
3、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一审被判死缓
7月25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江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周江勇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象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象山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舟山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土地获取、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82亿余元。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江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周江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周江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尹燕燕 综合报道,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人民日报客户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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